转载自“龙德医课汇”
进行器械的符合性评估时,在临床评价中采用等同器械的临床数据进行评估,而寻求豁免临床研究,一直是制造商比较偏爱的一种方式。在MDR法规以及93/42/EEC和90/385/EEC指令下的第四版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MEDDEV 2.7/1 rev. 4中均有关于此路径的详细规定。相信众人第一反应肯定是,MDR法规和第四版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MEDDEV 2.7/1 rev. 4中的要求是否有差异?有哪些不同?当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别着急,此本指南最主要的目的是为强调MEDDEV 2.7/1 rev. 4和MDR之间的区别,尤其是等同。同时为器械的等同提供指导。
MDR法规下,器械等同以哪个版本为准? 适用于93/42/EEC和90/385/EEC指令的第四版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MEDDEV 2.7/1 rev. 4中器械等同的要求适用于MDR法规。但发生不一致时,以MDR和本指南优先。 本指南并没有引入新的要求。器械等同证明,可能始终按照MDR中的临床评价要求执行。
MDR法规与 MEDDEV 2.7/1 rev. 4关于器械等同证明的差异 MDR法规中要求,证明两个器械的等同需考虑技术、生物以及临床特征。与MEDDEV 2.7/1 rev. 4附录1中技术、生物相和临床特征的描述是一致的,但两者针对这三种特征所制定的接受标准是有差异的。主要差异具体如下:
使用条件的规定,MDR只需要在相似的条件下使用,而MEDDEV 2.7/1 rev 4,则需要在相同的条件下使用。 对于技术规格和性能参数的定义所例举的例子有差异,举例是不能详尽。但最大的不同在于MDR特别指出软件的算法应相似。包括软件驱动算法、影响器械使用以及单独使用的软件算法。在等同性证明时需要考虑软件算法的功能原理、临床表现和预期目的。仅证明软件代码的等价性是不合理的,因为只要软件代码是根据医疗设备软件安全设计和验证的国际标准开发的就会满足软件代码的等同性,并不是我们所要求的软件算法。
备注:仅用于设备配置的软件(如图形用户界面等的演示)以及无任何医疗目的的软件,只要不影响器械的可用性、安全以及临床性能,可以不用相似。 制造商需得考虑MDR中新增的额外要求,并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其适用性。即与假定的等同器械要具有类似的物质释放特性,包括降解产物和浸出物。因为类似的物质的释放特性”是考虑到即使在原材料相同的情况下,其加工、设计和使用环境也可能带来微小的变化。通过改变材料的性质和/或通过诱导不同的应力,加工可使材料更易于降解。例如,pH值或氧化应激的微小变化会增加或降低释放特性。鉴于以上原因,因对最终器械进行评估。 此外,MEDDEV中的豁免情况,在MDR法规中是不接受的。
这些器械不是医药产品,但是在符合性评估时应符合2001/83/EC指令的附录I的要求,用于评估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局部耐受性,毒性,与其他设备、药品或其他物质的相互作用以及潜在的不良反应。因此,在MDR法规下进行等同性论证时,应考虑上述因素。 注意:对于公告机构应为用于人体整体吸收以达到其预期目的设备或其代谢产物的器械向药品主管部门或EMA寻求科学意见,以达到预期目的,即使器械已在MDR法规下证明其等效性,还应符合2001/83 / EC指令附件I的相关要求。 也可能涉及带有辅助药用物质的医疗设备等同性的证明,如药物洗脱支架或肝素结合的中心静脉导管。 赋形剂/涂料可能具有潜在的显著效果,如仅用于支架局部作用的药用物质的释放特性,因此需要考虑临床性能的影响。
其临床特征,MDR额外要求需要相同的目标用户。
解读:综上所述,MDR相较于MEDDEV 2.7/1 rev 4新增软件算法、最终器械评估和目标用户的要求,同时MEDDEV 2.7/1 rev 4中关于材质相同特殊情况的豁免不在被MDR接受。而器械的使用条件放宽,不强制要求等同,相似即可接受。
就器械等同,小编附上关于器械等同的对比表,共大家参考。 等同表 用于申报器械和假定的等同器械的比较以以证明其等等性 | | 器械1(待评估器械,即申报器械)特征描述并参考的具体的文档 | 器械2(已上市的器械,即假定的等同器械)特征描述并参考的具体的文档 | | | | | | | | | | 相似的规格和性能参数包括生化特性(如能量强度、抗拉强度、粘度、表面特征、波长和软件算法) | | | | | | | | | | | | 科学证明为什么在安全性和临床性能上该设备没有显著的临床差异,或者 对安全和临床性能影响的描述(对每一项特征额不同使用单独一行表示,并添加文档的引用(若适用)) | | | | 1.2 | | 1.3 | | 1.4 | | 1.5 | | 2. 生物特征(为每一个评估的特征增加单独的行) | 器械1(待评估器械,即申报器械)特征描述并参考的具体的文档 | 器械2(已上市的器械,即假定的等同器械)特征描述并参考的具体的文档 | | 与人体相同组织或体液接触的部分需要是相同的材料或物质。 | | | | | | | | | | | | 科学证明为什么在安全性和临床性能上该设备没有显著的临床差异,或者 对安全和临床性能影响的描述(对每一项特征额不同使用单独一行表示,并添加文档的引用(若适用)) | | | | 2.2 | | 2.3 | | 3. 临床特征(为每一个评估的特征增加单独的行) | 器械1(待评估器械,即申报器械)特征描述并参考的具体的文档 | 器械2(已上市的器械,即假定的等同器械)特征描述并参考的具体的文档 | | | | | | | | | | | | | | | | | | 鉴于特定预期目的的预期临床效果,应具有相似的关键性能 | | | | 科学证明为什么在安全性和临床性能上该设备没有显著的临床差异,或者 对安全和临床性能影响的描述(对每一项特征额不同使用单独一行表示,并添加文档的引用(若适用)) | | | | 3.2 | | 3.3 | | 3.4 | | 3.5 | | 总结: 设别出不止一个非显著差异,并提供这些差异加在一起将不会影响器械的安全临床性能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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